邢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记过程记录平台及配套设施(第二次)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邢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采购人地址 :邢台市桥西区冶金南路20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云平 0319-266459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康涛0319-2681219
采购预算金额:424100.00
采购用途 : 本次采购为邢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城管执法全过程记录平台及配套设施”项目。 主要内容包括: A标段:电动自行车(铅酸电)28辆 B标段:城管执法全过程记录平台及配套设施 1、对讲机(50台)、基站建设(2套)及服务费 2、执法记录仪35台 3、OA办公系统1套 4、相机(5D3)、广角镜头1台 5、笔记本电脑1台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A标段: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应包括相应经营范围);(原件) (2)所投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同一品牌型号仅能作唯一授权) B标段: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所投执法主设备(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的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家强制性3C认证证书;(原件) (3)对讲机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测报告;(原件) (4)执法记录仪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已通过《GA/T947-2011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标准的目录企业同型号的合格检测报告;(原件) (5)主要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6)主要设备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注:以上要求第(2)至(4)条经销商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综合受理窗口(注册登记后网上报名下载文件,咨询电话03192686133详见备注)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不收取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02-13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02-17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3点至5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2月23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7年02月2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邢台市泉北西大街2868号)
供货时间:按合同约定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9-2681219
备注:已在我中心综合受理窗口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http://www.xtsxzfw.gov.cn/Portal/Xzsp/Info?sym=PORTAL_XZSP_XWDT_ZYGG&||'||'||'||'id=1772)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9-2683066。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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